如何进行高利转贷罪的立案?
永嘉刑事律师
2025-04-20
高利转贷罪是指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,为了获取高额利息,将该财物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,并以此为生存或者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。这种行为通常会涉及民间借贷、资金拆分等方式,以规避法律监管而实施。在处理高利转贷罪的立案问题时,首先需要明确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的规定,高利转贷罪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支配公众资金罪的一种形式,需满足以下条件:1.行为人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,将该财物用于放贷;2.放贷行为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;3.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。立案时,需要收集相关证据,如借贷合同、资金流转记录等,以证明行为人确实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支配公众资金的行为,并且其行为已经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之规定,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,为获取高额利息,将该财物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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